航空货运单应由托运人填写,也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为填写;实际上,目前航空货运单均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制,为此,作为填开货运单的依据枣托运书,应由托运人自己填写,而且托运人必须在上面签字。
托运书是托运人用于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开航空货运单的一种表单,表单上列有填制货运单所需各项内容,并应印有授权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货运单上签字的文字说明。托运书包括下列内容栏,填托运人的全称、街名、城市名称、国名,以及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电传号或传真号。本栏用于航空公司安排运输路线时使用,但如果托运人有特别要求时,也可填入本栏。填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金额,该价值即为承运人负赔偿责任的限额。承运人按有关规定向托运人收取声明价值费,但如果所交运的货物毛重每公斤不超过20美元,无需填写声明价值金额,如本栏空着未填写时,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可视为货物未声明价值。国际货物通常要受到目的站海关的检查,海关根据此栏所填数额征税。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暂未开展国际航空运输代保险业务,本栏可空着不填。填附加的处理要求,例如:另请通知。除填收货人之外,如托运人还希望在货物到达的同时通知他人,请另填写通知人的全名和地址。 本栏内的重量应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称重后填入.如托运人已经填上重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必须进行复核。